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的辦事處設於澳門世界貿易中心內,其日常運作由一全體委員會領導,而全體委員會則由一名主席、兩名委員及一名秘書長所組成。
全體委員會成員在擔任職務時,禁止在按中心規例組成的仲裁庭內所進行的任何程序中,充當為仲裁員、調解員或當事人之代表。